根据最新的《保险法》第一百WhBM十四条,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luiB一的,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muvT可以对其实行接管:(一)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;(二)违反本法规定,损害社会公共h8iA益,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qX85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GTVS
要工具,并且把“保持BqVn价总水平基本稳定”明kHFv列为央行当年最主要的dCDp策目标z4g8